2016年 南通市委统战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6年预算数 | |
小计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数 | |
一、“三公”经费合计 | 28 | 28 |
(一)因公出国(境)费 | 单位不需填列 | 单位不需填列 |
(二)公务接待费 | 28 | 28 |
(三)公务用车费 | ||
1.公务用车购置费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二、会议费 | 35.15 | 35.15 |
三、培训费 | 33.4 | 33.4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出国(境)时,财政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单位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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