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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通市委统战部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总体情况

发布日期: 2014-11-10 发布人: 字号:[ ][][ ]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南通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南通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通办发[2001]57号)精神,市委统战部的主要职责是:

  1、在市委的领导下,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向市委和上级统战部门反映我市统一战线的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党的统战方针政策在我市的执行情况;协调我市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市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为市委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和省、市委的精神;支持、帮助市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在我市的贯彻执行情况;协调处理我市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重大事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市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地区来通挂职干部的联系、协调工作;联系指导南通西藏民族中学的有关工作;负责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负责联系南通海外联谊会工作;负责做好台胞、台属、侨胞、侨属以及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的统战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市及市以上人大、政协、省文史馆)及市统战性群众团体的人事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市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和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县处级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市统战系统各部门机关干部的管理;协助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有关团体做好干部管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全市统战干部队伍和党外干部队伍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县级党委统战部长。

  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联系、指导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工作;负责联系海外工商界社团和代表人士。

  7、调查研究我市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参与有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在我市贯彻落实的情况;联系并培养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做好自由择业的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物色联系一批代表人士,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8、负责开展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负责指导县级党委的统战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高校以及市属企事业单位的统战工作;受市委委托,领导市工商联党组,指导市工商联开展工作;代管市台联;归口指导民族宗教局和市社会主义学院的业务工作。

  10、协助有关部门帮助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统战团体改善工作条件。

  11、完成市委和省委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统战部设4个职能处室。分别为办公室、一处(党派处,无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处)、二处(干部处、民族宗教处)、三处(经济联络处)。

  (三)单位性质及经费管理方式

  市委统战部为行政机构单位,其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管理。

  (四)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全面深化改革凝聚思想共识

  组织广大统战干部和统战成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全国、全省统战部长会议精神确定的目标任务,牢牢把握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要求和着力方向,把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转化为统战成员的自觉行动。

  2、围绕改革发展大局,扎实开展“凝心促改革,聚力促率先”主题活动

  围绕贯彻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奋力开创“两个率先”新局面的独特优势,组织开展以“聚智献计”、“助企转型”、“招才引资”、“暖心惠民”等四大行动为内容的“凝心促改革,聚力促率先”主题活动,为促进科学决策、加快转型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多作贡献。

  3、着眼提高参政党建设水平,推动多党合作事业不断发展

  在市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开展“议政建言创佳绩,民主监督创新路,服务社会树品牌,自身建设树形象”活动;协助市委逐步完善政治协商的程序和内容,提高协商民主的水平和效能;探索建立各民主党派市委会直接向中共南通市委报送意见建议制度;在全市统一战线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深化政治交接,增进政治共识;支持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4、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集中开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加强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继续创建星级“和谐寺观教堂”,指导宗教场所和团体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宗教界代表人士后备人才培养和爱国宗教团体建设。

  5、注重发挥党外人士作用,全面提升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水平

  认真落实中发〔2012〕4号、苏发〔2012〕9号和通委〔2013〕7号文件精神,探索建立党外干部实践锻炼、培养选拔机制,推动党外干部的政治安排、实职安排工作;在党外人士中组织开展比合作共事看效果、比服务发展看贡献、比自身建设看形象活动;将网络意见人士纳入统战工作视野,做好基础工作。

  6、加强经济统战工作,促进“两个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0〕16号文件和我市《实施意见》精神,支持市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加强行业商会规范化建设,配合做好“两新”组织服务管理工作;继续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以“四信”教育为主要内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帮助“创二代”传承优良传统,坚定崇高信念;组织开展南通市第五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比表彰活动。

  7、着力争取和凝聚人心,推进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

  推动港澳人心回归,凝聚爱港爱澳力量,维护港澳繁荣稳定;充分利用市、县海外联谊会、香港同乡会等平台,开展港澳台和海外南通乡亲联谊活动;继续组织市优秀中学生代表赴港交流考察,拓展通港两地文化交流;加强与海外代表人士的联谊,扩大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面;指导县(市)区海外联谊会开展工作。

  8、加强统战部门自身建设,全力提升统战工作科学化水平

  按照总体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统战宣传、信息、调研、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相关工作在全省的影响力;着力打造县级统战工作品牌,推进统战工作效能不断提升;认真做好第21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促进全市统战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二、2014年支出预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14年支出预算总额756.68万元。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4.32万元,其他支出2.36万元;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523.39万元,项目支出233.29万元。(详见附件1)

  (二)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233.9万元中包含代管的市台联业务专项19万元和民革南通市支部业务专项11.5万元,以及支付给各民主党派机关的特别经费19.03万元。

  三、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总体情况

  2014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60万元,其中因公

    出国(境)费用预算7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8万元;公务用车费用预算25万元。(详见附件2)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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