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责,南通市委统战部设以下机构
一、办公室 电话:0513—51015702
负责部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保证机关业务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承担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和综合性文字及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全市统战工作情况的了解、收集和综合工作;负责规划、组织和协调对统战工作情况的综合性调研工作;联系市统战理论研究会工作,主办内部刊物;负责统一战线的理论宣传工作;组织、编纂市统一战线史、志;负责秘书、文书处理、信息、信访和文书档案管理、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负责会务、财务、固定资产、安全保卫、办公自动化及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协调处理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团体的有关行政后勤等事宜。
二、一处(党派处) 电话:0513—51015728
负责联系市各民主党派及民主党派中有代表性的人物和工作骨干,反映意见和建议;对党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贯彻执行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市有关方面改善各民主党派工作和生活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外特约人事监察员、检察员、人民陪审员、教育督导员、审计员、物价监督员和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的聘任、联络工作。
三、二处(干部处、民族宗教处) 电话0513—51015736
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市和市以上各级人大、政协的政治安排;负责市、县(市)区工商联、侨联、台联等统战性团体中的人事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考察、举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市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和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领导职务的工作;抓好全市县处级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承办遴选、推荐省文史馆员的具体事宜,联系和关心省文史馆员的工作和生活;负责收集、管理党外人士档案工作;负责党外人士和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联系市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工作;负责部机关和统战系统有关单位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部机关和市各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劳动工资工作;协助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有关统战团体进行干部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县级党委统战部长;负责办理部机关和市统战系统出国(境)人员的政审等手续;负责联系党外代表人士遗孀、遗属工作;调查、了解我市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有关重大问题;联系我市少数民族、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地区来通挂职干部的联系、协调工作;培养新的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
四、三处(经济联络处) 电话0513—51015726
负责联络香港、澳门以及海外有关社团和代表人物,反映情况,做好有关人士的安排举荐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与台湾各界人士的联络工作;做好台胞、台属、侨胞、侨属的统战工作;联系协调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有关团体的对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联系南通海外联谊会工作;负责联系市侨联、市台联、在通黄埔军校同学、西藏民族中学以及高校校友会工作;负责我市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市工商联的会务和商务工作,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联系、指导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推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团体和海外工商社团发挥优势,为南通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穿针引线,多办实事。
五、四处(无党派、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处) 电话:0513—51015728
负责联系和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负责开展对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提出制定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党外知识分子政策贯彻落实的情况;联系和指导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做好留学人员、网络人士统战工作;负责市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日常工作,联系市留学人员联谊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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