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6
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从总体上看,新的社会阶层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胡锦涛总书记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讲话指出:“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的社会阶层,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组成,集中分布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之中。我们要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切实做好他们的工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新领域,统一战线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新的着力点,坚持以社团为纽带、社区为依托、网络为媒介、活动为抓手,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更广泛地团结和凝聚在党和政府的周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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