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和确立,既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也是中国人民长期探索和奋斗的成果,是中国人民政治经验和智慧的结晶,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政治发展实际相结合的一大创造。
在我国,真正意义上的政党产生于近代。为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中国人民进行了长期、艰苦的探索。辛亥革命后,我国曾一度以西方政治制度为楷模,设立议会,实行多党制。一时间,中国社会党派林立,大小达300多个。由于这些党派效仿西方政党,醉心于所谓的议会政治,专注于选举运动,为了争权夺利而彼此倾轧,结果不到两年就被袁世凯的封建铁蹄踏碎了。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国民党成了代表地主、买办、官僚资产阶级的政党。为了维护地主、买办和官僚资产阶级的利益,国民党实行了一党专制,极力排斥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并对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实行排斥、迫害和镇压政策。所以,这种政党制度无法实现中国各阶级、各阶层的政治参与和要求,不能团结人民大众进行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违背了中国的政治发展方向,终于被中国人民革命的浪潮所吞没。
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政党学说,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同我国各民主党派一起,创立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是我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制定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正确纲领,指出了中国革命的正确道路,实行武装斗争,建立统一战线,团结和带领全国人民进行了推翻三座大山的伟大斗争。我国各民主党派大多是在抗日战争时期成立的,他们作为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的政治代表,受到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其反帝爱国和民主要求与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政治主张基本一致,从产生之日起就不是站在共产党的对立面,而是在共产党的影响和帮助下,团结合作,共同斗争。
人民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后,各民主党派纷纷发表声明,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并与共产党一道筹备召开了新政协,制定了《共同纲领》,建立了新中国,正式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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