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不仅是主观的观念,而且是客观存在的社会事实;宗教不仅是个人对某种超自然力量的信仰,而且是某种与社会结构密切相关的非常现实的社会力量。宗教作为一种客观的社会现象,它具有构成宗教所特有的基本要素。宗教的基本要素为内在因素和外在因素两部分。宗教的内在因素有两种内容:
一、宗教的观念和思想。各种宗教都有一套说明其信仰的观念,甚至形成一套论证其信仰的观念体系,构成完整的宗教世界观。它是宗教行为的内在根据,是宗教组织借以建立信仰体制的骨架,对整个宗教体系的构成起着基础性的作用。
二、宗教的感情或体验。宗教信仰者对各种超自然、超人间的神圣力量、神灵神性等神性物的信仰,既可在信仰者心中表现为一定的观念形态和概念形式,也可在情绪上引起种种反应,激发起信仰者所谓"宗教感情"。宗教的外在要素主要内容也可分为两种:一、宗教的行为和活动。宗教信仰者内在的宗教体验和宗教观念通过外在的身体动作和语言形式表现出来的宗教行为。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各种形式在各种宗教中都经历了从自发到自觉,从分散化到规范化的过程。归结起来,主要的宗教行为有巫术、宗教禁忌、祈祷献祭、宗教礼仪等。这些宗教行为作为宗教体验和宗教观念之外在表现,从不同方面反映了宗教的本质。二、宗教的组织和制度。宗教组织是宗教徒在其中过宗教生活并通过它进行宗教活动的机构、团体、会社、社区或其他形式的群体。宗教制度是维系这种群体,规范宗教生活,指导宗教活动的规章、教法、体制、惯例和传统等的总称。一个比较完整的成型的宗教,便是上述内外四种因素的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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